知识产权布局和保护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6月 2022

【两会时评】为改革创新注入奔腾不息的磅礴力量

|2022-06-21T13:55:48+08:006月 21st, 2022|新闻动态|

春和景明,扬帆起航。3月3日,伴随着20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走进人民大会堂,“两会时间”正式开启。真知灼见共谋发展,砥砺奋进续写华章。全国两会既汇聚着全社会对创新发展的殷切希望,也蕴含着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更多期待。  站上新起点,感受新气象。全国两会,是党和政府察民情、汇民智、聚民心的桥梁和纽带。凝聚民意形成的强大力量,驱动着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也推动着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捷报频传。2016年,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成绩突出,令人振奋。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6年位居世界第一;国内有效发明专利达到创纪录的110.3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件;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数量均有大幅增长,实现“十三五”首年的“开门红”,知识产权大国地位更加稳固,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成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社会各界的热议和点赞。  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代表委员提出的诸多议案提案、意见建议,不仅在各项工作中寻找知识产权发力的着力点、契合点,而且有针对性地对知识产权领域的难点出思路、支实招,将国家发展的需要、创新主体的需求、社会各界的期待、权利人的呼声集中体现。犹记得去年全国两会上,一份呼吁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的政协提案引发高度关注,提案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指出了现行多头分散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弊端,提出了精简、统一、高效的改革方向。一份份议案提案,聚焦创新主体与市场主体的遭遇和疑惑,呼吁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着眼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建议优化职务发明人权益分配机制;结合服务企业“走出去”,力荐加强海外专利布局和海外维权援助……代表委员的建言献策,为知识产权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明确了坐标系,也为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谋划了路线图。在此基础上,从完善法律法规到健全制度体系,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硕果累累、突破连连,《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重要文件相继出台,这些都是体现党和人民意愿、汲取智慧、凝聚共识、反映时代需求的结果。  “十三五”时期,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其目的就是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此时此刻,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凝聚人民力量。热切期待代表委员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更多地关注知识产权领域事关创新驱动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发出更多知识产权的“好声音”,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凝聚更多智慧和共识,为改革创新注入奔腾不息的磅礴力量。  春的脚步,开启新的希望;梦的召唤,汇聚奋斗力量。全国两会,是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的动员会。代表委员共聚一堂议政建言,必将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注入更为强大的动力,也必将鼓舞我们撸起袖子加油干,众志成城建强国,用实干书写精彩,用成绩回报时代,用奋斗开创未来。(知识产权报 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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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区域布局:重塑区域创新生态

|2022-06-21T13:55:48+08:006月 21st, 2022|新闻动态|

“通过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这项工作,我们可以全面掌握区域知识产权等创新资源‘家底’,是‘科学决策、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的基础。”“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是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在近日举办的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现场会上,宁波、广西等7个国家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单位有关负责人纷纷阐述着对于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的认识。在一年来的试点工作中,通过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绘制创新要素地图,将知识产权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从而优化资源配置这一思路已经在各试点单位中达成共识。  “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的核心目标就是要在区域层面把握创新要素和创新资源的集聚与流动规律,进而实现资源优化整合,为高端产业和传统产业提供高水平技术供给,为产业区域合理分工和梯次转移提供布局方案。可以说,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是知识产权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发力点。”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2015年下半年,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全面启动,2016年地方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一年多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建章立制、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持续推进、基础理论研究初具规模,形成了良好开端。  百花齐放 形成多样工作特色  “我们委托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开发的知识产权区域布局数据报送平台在去年12月就上线运行了。”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施蔚表示,为全面掌握各类资源调查数据,江苏省采取了统计数据与填报数据相结合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数据报送平台形成设区市、高校、独立研究机构、国家高新区以及省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五类数据填报主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则将知识产权导向目录分解为知识产权区域与产业导向目录,知识产权资源整合导向目录和知识产权开放合作导向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林卫江介绍,该局在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数据收集方面进行了拓展,在区域层面除14个地级市外,还侧重分析了“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和“左右江革命老区”等。  正在设计开发的区域布局结果可视化工具是宁波试点工作中的一大特色。“在对新材料、高端装备、海洋高技术等重点优势产业研究过程中,我们计划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并形成可视化区域布局地图。”宁波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黄利琴介绍。  此外,其他试点单位的特色工作也让人眼前一亮,如重庆细化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指标体系,形成了本地的资源分析指标体系;广州和潍坊创新工作模式,通过政府招标确定研究团队;深圳已经组织专家团队对生物医学工程、海洋产业等产业的知识产权资源进行了调查分析。  “区域发展优势是可以创造和改变的。在信息化和互联网时代,各地发展的地理区位制约已不明显,内陆地区、边缘省份同样会催生出独特的发展优势,传统的区位中心、枢纽地区也有可能错失机遇,落后于时代。通过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为地方经济创新发展所需的资源寻找匹配路径和方案,是积极培育创新链,打造高端产业链,建设资源集聚的优质发展环境的重要政策工具。”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有关负责人评价道。  上下求索 探寻布局最佳路径  结合各地特色,探索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的有效路径,发挥其对经济、产业的促进作用成为各方重要工作。  在各地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国家层面加强理论研究、夯实理论基础,总结经验、形成规范。“从试点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与实际需求可以看出,各地还存在理论导向模糊、功能定位不清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专家团队经过共同努力,取得了初步的理论研究成果。”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教授刘凤朝表示,目前专家组已形成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基础理论与政策机制书稿初稿,全面而深入地总结了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的基础理论、国内外经验、各环节实操方法以及布局优化方案等;形成中国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发展报告的初稿,对全国各省层面的知识产权资源、创新资源以及互相匹配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形成供试点地方试用的区域知识产权资源分析手册,并针对“中国制造2025”重点产业提出了优化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的分析和建议,即将开始知识产权导向目录的编制工作。  “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这一工作没有先例可循,需要以创新工作的热情和态度去开展。”在北京国知专利预警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于立彪看来,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的目标可以通过建立两个坐标系来理解:其中一个是区域内的坐标系,横坐标为产业综合指数,用以衡量某个产业在区域内的分布情况,纵坐标为区域内各产业的知识产权资源强度,这个资源强度可以通过诸如创新意识、创新成果、创新布局和创新潜力等指标来建模得到;另外建立一个区域外的产业和知识产权资源坐标系,选取的产业与区域内一致。这样一方面可以摸清区域内外产业和知识产权的资源情况,另一方面政府宏观管理也能从供给侧发力,指引区域内外知识产权优势资源导向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在知识产权区域布局中,我们要更多地思考其战略意义,立足全球开放体系中的战略思考在前期研究阶段可以天马行空。”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刘志高表示,在我国“一带一路”战略下,全方位空间格局的框架已经建立,通过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如何“引进来”培育以本土力量为主的创新资源,又如何调整自身的标准、技术,实现符合自身经济发展的创新产品“走出去”等,这些问题都是十分值得思考的。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唐恒则认为,要强化知识产权资源与科教资源、产业资源等资源的匹配,制定符合实际的数据规范指标,加强理论研究及区域布局工具的支持。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方面,提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提升区域创新发展决策水平。知识产权区域布局通过建立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资源配置体系,形成各层级政府科学管理知识产权,精准支撑决策需求,有效发挥知识资源价值的工作模式,具有基础性、创新性、长期性,是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支撑。”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还普遍存在创新难度大、数据获取难、重点环节为突破、培训交流不够充分等问题。2017年,将会协同专家组及7个试点地方加大对知识产权导向目录范本研究力度,做好培训和成果发布,加强服务与规范,推动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知识产权报 记者 吴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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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专利质量 夯实知识产权强国之基——解读《“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之重大工程篇③

|2022-06-21T13:55:48+08:006月 21st, 2022|新闻动态|

提升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利代理的质量……在《“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下称《规划》)中,针对提高专利质量效益,专门提出要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这成为了备受各界关注的重点工作之一。  “专利质量代表了一个国家的真实创新能力和科技发展水平。《规划》提出的提升专利质量的举措,涵盖了从专利创造到保护运用等全链条各环节的工作,是中央围绕知识产权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知识产权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瑞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提升质量正当时  专利质量是彰显创新驱动发展质量效益的核心指标之一,是保障知识产权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所在,是夯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2016年,我国三种专利申请量合计达320.0万件,专利大国地位牢固确立。  “但是,客观地说,我国的专利质量还有待提升,专利的市场转化率也还不高,专利的国际竞争力也还比较弱,专利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上的作用还未完全发挥出来。《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在最近发布的《规划》中,也强调要提高专利的质量效益,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专利质量的高度重视。”孙国瑞表示。  而从创新主体的层面看,提升专利质量也成为必然。“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专利制度的不断完善,专利已成为企业保护创新成果、提升竞争力的利器。专利数量是基础,专利质量是关键,一件高质量的专利,有时甚至可以对企业具有生死攸关的意义。”金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风科技)知识产权总监时良艳对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表示。  时良艳介绍,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金风科技切实体会到了专利质量的重要性,因此在进行专利布局时,不追求专利申请的数量和专利积累的速度,而是根据公司发展需求进行技术研发,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也非常重视专利代理的质量,以确保最终获得授权的每一件专利都是优质的、契合市场需求的。  事实上,目前,我国像金风科技这样重视专利质量的企业正越来越多。许多企业都是经历了早期专利数量的积累之后,开始向重视专利质量转变,如何确保公司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得好,并获得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得当,同时权利也比较稳定的高质量的专利,成为企业的切实需要和工作目标。  多措并举促效益  在提出“提高专利质量效益”的同时,《规划》还提出了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的具体举措,包括“提升发明创造和专利申请质量”“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提升专利代理质量”“提升专利运用和保护水平”等。  “专利质量效益的提升,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个创新主体可以完成的,需要从发明创造到专利申请、代理、审查再到运用和保护全链条的参与。若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实现质量提升,整体专利质量就提升了,效益也就自然呈现了。《规划》中的专利质量提升工程针对各个环节中的薄弱点,都提出了具体的举措,可谓有的放矢,最终的成效值得期待。”孙国瑞表示。  创新主体是专利技术的源头,没有高质量的发明创造为基础,很难产生高质量的专利。近年来,随着我国创新主体专利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研发和技术创新。欧盟委员会发布的“2016全球企业研发投入排行榜”,其中有6家中国内地企业和3家中国台湾企业进入全球企业研发投入榜单,其中华为以83.58亿欧元(约合608亿元人民币)研发投入位居中国第一、世界第八,中国企业的研发和创新实力正在不断增强。  在提升研发能力的同时,我国专利代理质量也还需进一步提升。时良艳表示,专利代理的质量直接影响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可能性、取得专利权的质量以及取得专利权耗费的时间和花费的金钱,而这些影响通常是无法预知和难以恢复的。因此,对于创新主体来说,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选择至关重要。目前,我国正在深化专利代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专利代理事中事后监管,并建立代理质量反馈机制,整治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行为,这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专利代理质量。不仅如此,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出台了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从创造、申请、代理、审查、保护、运用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提升专利质量。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已经将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和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列为重点工作。  “自2008年开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来,经过官产学研各方面的努力,我国在专利数量和质量上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在当前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各方应该进一步携手,推动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实现专利数量质量协调发展。”孙国瑞表示。(知识产权报 记者 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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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业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 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2022-06-21T13:55:48+08:006月 21st, 2022|新闻动态|

记者从国家粮食局获悉,国家粮食局近日印发《粮食行业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科技与产业紧密结合,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据介绍,我国“十三五”时期粮食行业科技创新要深化粮食科技创新体制改革,优化整合粮食科技创新资源,健全粮食科技服务体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新活力;要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导科研单位制定公平公正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体现知识价值。鼓励科技人员到企业兼任技术职务,加大科研人员、团队奖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  《规划》提出,要加强粮食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标准与新产品的研发;围绕粮食科技创新需求,开展多学科交叉合作研究,拓展粮食科技创新领域,强化产业技术原始创新能力以及国产装备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粮食加工自动化、智能化、高效化,促进粮食加工产业转型升级。同时,要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粮食科技、产品和设备“走出去”,增强国际竞争力。(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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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将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2022-06-21T13:55:48+08:006月 21st, 2022|新闻动态|

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其中提出,将建立北部湾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据介绍,《规划》提出,要推进区域金融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发展;逐步推进金融信息、外汇管理等金融管理服务一体化;建立北部湾知识产权、技术成果交易市场。《规划》强调,要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方式,联合建设关键技术创新平台,探索建立专利信息共享机制,深化区域创新研发、集成应用、成果转化协作。  据了解,《规划》还提出,要强化中国—东盟博览会等会展品牌效应;以打造“北部湾绿色健康产品”品牌为发展方向,推广先进实用装备、综合利用和质量安全技术;建设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街区,塑造城市文化品牌。  据悉,北部湾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广西、广东、海南三地的15个市县,陆域面积11.6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4234公里,还包括相应海域。规划期为2017年至2020年,展望到2030年。(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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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解读《“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之重大工程篇②

|2022-06-21T13:55:48+08:006月 21st, 2022|新闻动态|

“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显著优化,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权益分配更加合理,执法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保护状况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知识产权市场支撑环境全面优化,服务业规模和水平较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氛围。”《“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下称《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改善的发展目标,并就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重点工作确定了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战略机遇期,《规划》将‘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作为这一战略的主攻方向并明确制定具体的预期指标,这既适应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迫切需求,反映了创新主体的客观需要,也落实了中央补短板的要求,提高了《规划》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副院长何炼红认为,与“十二五”时期相比,《规划》从名称和主线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突出强调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深化科技和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积极意义。  立法执法“无缝化”  《规划》提出了3项主要任务,“严格实行知识产权保护”正是其中之一。该任务明确,加快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制修订。强化行政执法,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为创新者提供更便利的维权渠道。对此,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许春明认为,《规划》的要求体现了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无缝衔接”的思路,真正将对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落实到实践中。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立法水平和执法水平的综合,执法水平体现为立法水平在现实中的实现程度。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水平已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但是由于执法水平的不足,导致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还有待提高。因此,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重点自然是执法水平的提高,使知识产权立法‘纸面’上的保护水平真正地转化为现实中的保护水平。”许春明说。  何炼红具体提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与执法两者之间的衔接并不顺畅,应当落实《规划》“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等要求,理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多头执法的现象,严重制约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的发挥;在司法审判领域,存在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标准不一、审判资源分散、审判效率不高等问题,需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形成资源优化、科学运行的知识产权综合审判体系;在刑事保护领域,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协作机制,严执行、真执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制度,实现知识产权犯罪打击的主动性和精准性,加强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何炼红表示,希望通过《规划》的实施,真正严格践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保护格局“多元化”  “由于社会矛盾纠纷复杂多样,仅靠单一的保护方式难以妥善化解。应构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何炼红指出,《规划》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了更为全面深刻的认识,其中提出的“构建包括司法审判、刑事司法、行政执法、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是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双轨制”保护模式的补充和完善。  “‘十三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需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建立高效统筹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需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建立简易案件快审速裁机制;需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推行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需要提升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专业性,加强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需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网络体系,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需要主动对接全球知识产权侵权治理体系,与其他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机制,共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新秩序。”  在知识产权保护工程中,《规划》围绕开展系列专项行动、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强“12330”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等各个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对此许春明认为,《规划》在知识产权保护格局上,构建包括司法审判、刑事司法、行政执法、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上,坚持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两条途径相容互补、有机衔接的“双轨制”保护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形态上,坚持常态化保护和专项行动相结合,以常态化保护为主、专项行动为补充的保护形态;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上,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氛围。体系完善,面面俱到,值得肯定。  “期待‘十三五’期间,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能够做到: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比翼双飞,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协调平衡,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无缝衔接,创新创业热情迸发,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涌现,知识产权强国初步确立。”许春明说。(知识产权报 记者 孙迪)

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解读《“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之重大工程篇②已关闭评论

知识产权成地方两会热议词汇

|2022-06-21T13:55:48+08:006月 21st, 2022|新闻动态|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各地方两会陆续闭幕。记者注意到,在各地方两会无数议题之中,知识产权成为被热议的高频词汇之一。经梳理发现,在代表委员关注的知识产权话题中,加快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受到高度关注。  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武汉市政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主任郭雯在武汉市两会的大会发言中建议推进武汉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她认为,一方面,武汉具有申报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城市的优势。另一方面,武汉现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求迫切。目前,专利、商标、版权由科技局、工商局、版权局等部门分头管理,“九龙治水”,政出多门,无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作用。此外,2014年,武汉将原市知识产权局合并至市科技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作模式,该模式运行两年来,显现出了一些束缚经济发展的弊端,亟待改革创新,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新体系。  为此,郭雯在提案中建议,武汉市应建立科学划分知识产权职责,组建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管理的知识产权局,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  关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还有民建北京市委副主任、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委员李晓松。她认为,知识产权作为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北京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和首善之区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现行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无法满足实际发展需要,需要通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提髙知识产权制度的整体运行效率。  “目前,北京市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行政管理和保护主要由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执法大队3个部门负责。专利、商标、著作权的应用和保护涉及到各行各业,内容繁杂且综合性强,尽管目前的监管是由3个部门负责,但是这种行政执法职能分散状况很难集中资源,形成合力。面对社会的千业百态,显然是挂一漏万无法全覆盖。由此还将造成政府行政效率不高、互相推诿的社会印象。”为此,李晓松在北京两会上建议,应该进一步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相关法规政策进行系统的研究和充实完善。特别是建立一支掌握政策、精深业务的专业执法队伍,改善在专利、商标、著作权领域的行政管理力量分散、效率不高的现象。只有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才能向全社会释放出政府服务市场、鼓励创新的积极信号,调动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  补齐短板加强保护运用  连续多年位居全球专利申请量第一位,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利大国,但“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依然存在。从专利价值来看,很多单件专利交易价格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凸显了我国部分企业专利“量”与“质”不同步的尴尬状况。因此,一些代表、委员将关注的目光聚焦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方面。  广东省人大代表、美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投资总监袁利群建议政府从法律上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惩处,以此提升企业信心。“企业进行科技研发耗费了巨大成本,然而当前各类侵权案件频发,重挫了企业研发的信心。这一现象的产生,主要原因是违法成本过低,侵权行为得不到有效打击。”袁利群表示,目前,国内很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已在欧美发达地区推进自主品牌建设。然而,目前企业还是缺乏防控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能力。政府应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服务机构建设,同时联合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及时发布信息,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做好海外专利布局。  浙江省人大代表、卧龙控股集团董事长陈建成认为,由于知识产权本身的专业性要求高,加之目前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法院、法官的认定还处于空位状态,囿于一些专利权本身是否有效的问题,侦查难度有增无减,造成了知识产权被侵时有发生的困局。  对此,陈建成表示,浙江在发展科技创新的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的行政司法保护力度还需加强,查处、打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应该进一步通过司法保护,提升知识产权的赔偿额度。”  “专利已经沦为项目评审、职称评定、立项等的指标,专利的质量和应用价值怎么保证,怎么实现?”上海市人大代表薛渊表示,虽然《“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将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这一指标列入其中,但数量的增加还不够,质量才是硬道理,专利的质量和应用转化价值比数量更重要。薛渊建议,应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看看专利的实际使用量和产出值,从而对专利的产出效益进行评价,进一步发挥专利对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知识产权已然成为与大众密切关系的热点话题和地方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对于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我们将有更多期待。(知识产权报 记者 王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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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运用“二元导向” 知识产权提质增效——解读《“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之重大工程篇①

|2022-06-21T13:55:48+08:006月 21st, 2022|新闻动态|

“‘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层出不穷是全球共同面对的问题,也是全球共同的机遇。谁能及时研究完善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谁就能在竞争中一骑绝尘。因此,在新业态、新领域开展立法研究,健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是我国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许春明对《“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下称《规划》)中“知识产权法律完善工程”相关内容如是评价。  在《规划》提出的9项重大工程中,知识产权法律完善工程位列重大工程之首。其中推动修订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支持开展立法研究的内容备受社会关注。  完善“中国特色”法制  “十二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行政、司法体系不断完善,促进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在许春明看来,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立法水平已经与发达国家处于同一水平,不应继续简单地以国际接轨度和横向比较来评价,而应以对本国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匹配度、融合度为评价标准。“客观地说,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的制度绩效未能充分发挥。正如《规划》中所指出的,与经济发展融合还不够紧密,转移转化效益还不够高,影响企业知识产权竞争能力提升。可见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立法水平和完善程度还有待提高。”许春明表示。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立法水平和完善程度在世界上处于较高的水平。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调整,对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也会相应变化。”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副院长何炼红作出了同样的评价。她指出,我国目前已制定了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配套法规等基础性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立法体系较为完善,但随着近年来科技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亟需针对我国发展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  据介绍,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大部分立法工作是基于发达国家较为成熟和成功的经验进行的,知识产权立法也概莫能外。在完善法律制度的过程中,我国一些传统优势领域和新兴领域缺少发达国家和国际立法经验,导致在相关领域存在一定的立法空白或薄弱之处。“我国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中医药等传统资源丰富,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但我国传统知识领域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保护体系尚不完备,以至于大量优质传统资源流失海外,严重损害了我国传统知识领域创新者与传承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我国传统知识相关产业的根本利益。”何炼红表示,尽快健全和完善传统知识领域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我国的传统优势领域长期以来并未得到西方发达国家和国际条约的重视,因为这些并非他们的利益所在。毫无疑问,我国应基于本国利益,创制和完善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中医药等传统领域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激活传统领域、发挥传统优势。”许春明表示,《规划》在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一节中明确健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中医药等领域法律制度,又在知识产权法律完善工程中强调要研究开展生物遗传资源获取管理条例以及中医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这充分说明我国传统优势领域的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有力的知识产权保障。  顺应“二元导向”趋势  “保护只是手段,运用才是目的。只有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才能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绩效。因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完善应坚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并重。”许春明认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归根结底是为了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要围绕知识产权运用这一核心,“《规划》从‘十二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的‘保护一元导向’提升为‘保护和运用二元导向’,这在《规划》的标题和内容中都得以充分体现。”  何炼红也指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要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离不开健全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在这些新业态、新领域,商业模式不断创新,互联网、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等高科技得以广泛运用,一些新型智力成果因其法律地位尚未明确,使得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保护。这些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提出新的要求,需要在立法层面及时予以回应,为我国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何炼红说。  《规划》在知识产权法律完善工程中明确,推动修订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根据专利法、著作权法修改进度适时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修订。完成专利代理条例和国防专利条例修订。事实上,在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过程中,促进知识产权运用都是重中之重。正在进行第四次修改的专利法,其各版本草案都聚焦职务发明和专利转移转化,计划通过制度激励,促进专利以更多方式运用、产生更大社会效应。正在修改的著作权法草案对授权机制和交易规则了进行重大调整,扩大了集体管理范围,恢复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法定许可,著作权的运用或将形式更多、受众更广。  “在保护和运用‘二元导向’下的知识产权工作,更为关注知识产权的质量和布局,更为关注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更为关注市场经营主体竞争力的提升,更为关注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更为关注知识产权制度绩效的发挥,更为关注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许春明表示,在《规划》的布局下,“十三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将显著优化,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权益分配更加合理,执法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保护状况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知识产权报 记者 孙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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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报道】董明珠:“掌握核心科技”不只是一句广告词

|2022-06-21T13:55:41+08:006月 21st, 2022|新闻动态|

每年的全国两会,董明珠一直是媒体记者追逐的对象。她不仅是全国人大代表,更是中国创新企业家的代表。从“好空调格力造”“格力,掌握核心科技”到“让世界爱上中国造”,十几年来,在董明珠的带领下,格力广告语的变换不仅是企业发展战略和思路的调整,更是中国制造业从制造到“智造”的转变。  “要想真正成为制造业强国,就要掌握核心技术。”董明珠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一直以来,格力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董明珠坚信,只有坚持自主创新,掌握核心科技,企业才有底气。截至2016年,公司累计提交专利申请2.7487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0975万件。“中国造”不仅赢得了消费者的喜爱,也赢得了国际市场的好声誉和话语权。  在董明珠看来,知识产权保护是护航自主创新的重要保障。“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能否成功,关键在于企业的创新能力。然而,目前我国仍然存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案件审理周期长,惩罚标准太轻等问题。要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进一步提高赔偿额度,提高侵权者的违法成本。”董明珠的建议说出了众多企业家的共同心声。(知识产权报 特派记者 王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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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印发 重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2022-06-21T13:55:41+08:006月 21st, 2022|新闻动态|

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其中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以知识产权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支撑。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西部大开发要紧紧围绕到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要求,显著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要使创新要素配置更加高效,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保障作用有效发挥,一批有代表性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基本形成,支撑创新驱动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要加强西部地区创新平台建设,发展一批专业化、网络化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有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规划》提出,要构建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要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点。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要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产权与创新收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同时,要鼓励和引导东西部地区创新合作,通过开展科技园区共建、创新资源共享和人员交流培训,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和团队开展对接合作,互联互通创新要素、联合组织科技攻关。(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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